如何办理退学退费?

来自:太原行知小班艺考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:2018-11-27
摘要:

太原行知小班艺考培训学校退学退费办法及流程
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山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〉办法》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学生登记注册后因应征服兵役、家庭困难、疾病或意外伤亡、家庭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、出国、被列入国家计划的中等或高等学校录取等原因自行退学的,按以下规定退费。

1.每学期前申请退费的,退回收取的全部学费、住宿费、资料费;

2.春季学期办理退学退费的,学时不足总学时60%的,按实际学习、住宿时间,核退学费、住宿费;完成60%学时以上的,不退学费,退还剩余住宿费;

3.秋季学期办理退学退费的,按实际学习、住宿时间,核退学费、住宿费。

4.学生已领取教材、学校教学资料的,不退本学期资料费。

第三条 学生退学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;开课时间从学校正式开学之日起计算,开学前补课时间不计入开学时间。

第四条 受理退费申请后5日内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;可给予退费者2日内办理退费。

第五条 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学校勒令退学的、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,学费不予退还,核退住宿费。

第六条 学生报名后,因各种原因不来登记注册的,不退报名费。

第七条 学生要求退费,应履行以下手续:

1.由学生本人或代理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理由,并出具有关材料和凭证。

2.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认为材料不全需要补充的,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。

3.学校受理退费申请必须给申请人回执,注明受理日期。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退费的决定。

4.学校审核后不予退费的应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。

5.可给予退费者,学校在2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核定退费金额,加盖印章后退费给学生。学生或代理人签字后领取。由代理人领取退费的,其代理人应有合法凭证。

第八条 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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